易胜华律师
25-12-03 10:13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说法##写给律师新人#

有些律师配不上自己住的酒店

易胜华

到上海出差,让小伙伴给我预订工作地点附近的酒店。住下来之后,有点哭笑不得。

酒店的外观还可以,就在马路边上,是年轻人喜欢的简约、浪漫气质。房间的布置也是极简的,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就是隔音效果太差了,能听到隔壁房间的说话、喘气和一些可疑的动静。哦哦哦,耶耶耶~

小伙伴知道我是个抠门的人,订酒店的时候按照我平时的风格来。住在这样的酒店里,让我似乎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刚刚进入律师行业的时候,东奔西走,节衣缩食。

从小,长辈们经常对我说起“穷家富路”这几个字,每次离家前,都会让我带够钱,不要太节省,“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一定不要委屈了自己。

现在,我们全家出游的时候,都会选择当地最好的酒店。火车出行,我们一般买软卧。如果带孩子坐高铁,我们会选商务座。花钱多少不重要,尽量舒服一点。挣钱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点的吗?

在工作中,大多数时候是客户给我们订酒店。条件好的客户自不必说,一定会安排上档次的酒店。即使条件不太好的客户,也会尽最大努力,让我们住得舒服。反倒是我们过意不去,让客户不必太破费,只要干净整洁就行。有些客户安排的酒店实在太差了,我们不好说什么,那就自己另外在附近订个条件好点的酒店。

比较头疼的是,在差旅费实报实销的情形下,由我们自主决定怎样的高铁座位、酒店、用餐档次。从客户角度来说,当然是越节省越好,从我们的角度,也要考虑工作需求和必要的舒适性。

曾经有一位同事,因为临时紧急出差,来回都选择了高铁商务座。客户认为超标了,拒绝报销车费,闹得很不愉快。

同事很委屈。当天来回,疲惫不堪,饭点都在高铁上,商务座可以提供盒饭,省去了用餐时间。即使超标了,至少也该报销一部分车费吧?客户也不差钱啊。双方就这个事情扯皮了挺长时间,合作也因此不欢而散。

勤勉尽职,是律师应有的工作态度。尽量为客户节省工作成本,也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如果客户经济实力不错,愿意为律师提供最好的工作条件,我们当然可以接受,并以更好的工作成果来回报。当因为差旅费发生了争议,那就只能是我们的错了。

因为,在客户看来,你的能力和努力,配不上你的高铁座位和酒店档次。 http://t.cn/RVJk9aF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