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教授
25-12-01 18:06 微博认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 微博新知博主

杨帆评论: 倒查腐败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最近严查腐败又深入了,退休的原来叫平安落地,只要一办了退休, 以前的事就不查了。最近这些年不断打破限制,也有说法,倒查 10 年的、 20 年的、 30 年的都有。
倒查一是实际修妖,而是为了公平,不能说时间长了,就不查了,评什么呀?
许多年以来,相当大的势力,替腐败存量做辩护,说法律规定追溯期两年,过了时间就算了,我在当时就坚决反对。你那个所谓追诉期,是指损害了个人利益,自己还不去上诉?
我们反腐败,主要是指损害了公共利益,没有直接的具体受害人,或者是隐蔽的,一时发现不了,可能是20年以后才发现,怎么能够说不再追究了?损害公共利益的,不能规定追诉期。
现在的倒查 30 年,不是普查,举证责任在检方。就是说,被其他案件牵扯出来的,腐败分子交代以前的事儿,或者是金融机构爆雷,这些事儿都是 30 年前发生的,检方不得不查。法律根据是:发现了新的线索,追诉期要重新计算。
看见网上传来消息,说内蒙古已经查了好几次了,就他这个和煤矿有关的已经追到这个 30 年以前了,这个我就想有一次讲课,我想起了这 20 多年前,有那个或者 30 多年前,我那时候刚出点名,就有人请我去到鄂尔多斯去讲了一回课,请我讲课,这个人就是跟我说了不少在当地的这个腐败的事儿啊。 他就是那时候刚开始那个挖了一批小煤矿,他就说那小煤矿挖的时候,那绝对都是违规的,国家是说放开一些政策,允许私人挖煤,但是他们各种标准,是吧?都不达标。当地干部都入股。
挖了一阵子政府来整顿了,说要收归国有。煤矿值多少钱?你报个价就给你钱,国家收购以后就变成正规国有煤矿,在政策转变期,大笔贪污,一个小煤矿挖出煤来之后,最多就值个几十万,翻十倍价往上报,反正拿国家收购的钱。
这就是 30 年前发生的,国有化过程中的腐败。
左派总是批判,国有资产私有化贱卖。实际上出现私人小煤矿变成国有大煤矿过程中的,国有化,严重的虚报贪污。初期开采非常乱,资金体外循环,不走银行账,几千万的资金,小卡车运现钞,解决资金周转,是资金体外循环
我多年以前写了一个帖子,主张清理腐败存量,举了这个例子,非常快的被删除,不知道内蒙这些贪污的人,用什么办法删除帖子?
十年以来清查多次了。无论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都有腐败,是不是产权就不要经常变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