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丁
25-12-01 09:34 微博认证:作家,《专栏作者,出版有《只愿你曾被这世界温柔相待》等作品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想起当年看《傲骨贤妻》,有一集讲的就是A姐他们的一个案子和一个大律师合作。

这个大律师是泰斗级别的,就属于法学生教材上出现的那种大人物。A姐和所有律师都得管他叫老师,A姐自己就是他的小迷妹那种。

然后到了具体合作办案子的时候,A姐就开始觉得不对劲了,这位泰斗其实并不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首要考虑。而是想把这个案子办成一个经典判例,他是把自己的个人成就放在首位,已经写如历史的人物,想在历史书上再为自己添一笔。

当然了,泰斗是什么水平,做得自然非常体面,也挑不出啥毛病,而且合情合理。所以就很微妙,你绝对不能说他有错,也确实没错,但是就是暗示当事人在两害相遇的情况下,选择的不是最优解,像A姐这种能看出来也说不出啥来。只是A姐最后还是按照自己的原则,用巧妙的方法保护了自己客户的权益。

反过来,你说这位泰斗会觉得自己不对吗?也并没有,剧中一些克制的争论中,泰斗觉得,我这是为了法律的进步做贡献,我是什么人,是什么格局,干大事就得有牺牲。

A姐是觉得,法律进步固然重要,但你别拿我客户来当这个牺牲品,我客户虽然是普通人,但普通人的命也是命啊。

所以专业水平是专业水平,这个是看得到的,人和人之间的巨大差异,是做人价值观的差异决定的。

另外就是,并不是一个人是学法律的,干法律的,就都能像A姐一样有独立思想。有专业知识,和有独立思想不是一回事。

恕我直言。观察这次讨论,我觉得中国的法学家和一线法律工作者,也走在两条路上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