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你点评
25-11-26 15:54 微博认证:媒体人

#婚前同居认定属家庭成员不该被误解##最高检填补了事实家庭的保护空白#
将婚前同居纳入家庭成员范畴,本质是法律对“家庭”概念的动态重构。随着社会交往方式多样化,越来越多情侣选择以同居方式“试婚”,但传统法律对非婚姻关系的保护始终滞后。最高检此次突破,既回应了“恋爱自由”与“安全需求”的平衡,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弱势群体的主动关怀。需注意的是,该认定仅针对反家暴刑事案件及保护令申请,不改变同居财产分割规则——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默认归个人所有,避免“保护过度”引发新的纠纷。
例如,2021年底至2022年12月,男子马某某与女友苗某同居期间,通过长期辱骂、贬损导致苗某多次自杀,最终死亡。法院以虐待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正是基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这一案例警示:隐性暴力的危害性不亚于身体伤害,法律必须为受害者撑腰。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