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是GCD倡导依法治国的主要矛盾!
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我代理三位公民举报贵州安顺市二位公职人员非法拘禁,快二个月了,安顺市检察院压制不回复。宪法被践踏!自己立的规矩不遵守! 李贵生律师准备到贵州省检察院举报安顺市检察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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