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把诺和诺德这次老年痴呆3 期失败的声明解读得特别感动,我反而觉得有点用力过猛了。药企不是浪漫英雄,更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壮角色——药企本质是商业组织,所有研发决策的底层逻辑都是利益驱动。至于为什么愿意砸 3800 名受试者、连续三年的巨额成本做老年痴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是全行业公认的“临床黑洞”,一旦成功,就是至少千亿级市场、足以改变公司历史的那种成功。也正是因为利益足够大,药企才会不断尝试,不是因为什么“使命感”;但反过来说,正是这种利益驱动,才推动着人类在最难啃的疾病上不断前进。所以与其把它看成感人故事,我反而觉得更像是医学研发的真实面貌:商业逻辑在不断推动科学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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