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里不无得意地让洋洋去拍人的背面,意思是要拍人看不到的东西。你拍,人家不就看到了吗?你要拍的,仍然是人们的一种熟知,一种经由他人的目光,来确定的视野。更好的电影,是你即使去拍人们最直接,最亲切的感知,仍不负责去复原我们对周遭,那往往会注定千篇一律的所谓体察。
天才如戈达尔者,他的惊人首作《精疲力尽》,“警匪”之间的跟踪与反跟踪,这条再优美不过的食物链,就在告诉我们,总有一个后脑勺,是给别人看的。但同时,也总有一个人的后脑勺,别人是看不到的。倘若他身后无人,只有空荡荡的风景,他就能做到这一点。落实到电影这儿,摄影师在拍人的背影,那么,谁又会纪录摄影师的背影呢?
理查德林克莱特的《新浪潮》,要干的事情,就是这个。
《新浪潮》之于《精疲力尽》,最让我感到满足的地方,就是关于对待后脑勺的态度。戈达尔电影中的那些美妙的背影,到了林克莱特手中,则成了既无所适从又轻松惬意的正面。就像人不能同时踏进两条河流,我们不能同时将人的正反两面尽收眼底。这是两部电影,在以近乎神交的方式,在完成关于时间本体的正反打。
《新浪潮》所要展现的,还不仅仅是摄影师站在那儿,而是导演会立于何处。具体说,就是戈达尔本人,会以怎样的身姿出现在片场之内或片场之外。我们看不到戈达尔为他的这部电影在付出些什么,他好像置身于一个游乐场,但他的心思,又不全在那儿。他应该在想着明天的戏,可到了明天,他又玩起了失踪,急得制片人险些得了失心疯。就像我们猜不出戈达尔在想些什么,我们当年也无法洞悉《精疲力尽》里的米歇尔在想些什么。
戈达尔有时一天只拍2个小时,很多戏都是一次过。NG的目的,在高明的导演那儿,是要消磨演员的激情。而戈达尔的目的,是抢在演员还未完全进入状态前,就捕捉到他们最散淡的姿态。秉持前一种创作原则的是,戈达尔心中的大神布列松,所以,当他得知布列松正在地铁里拍《扒手》,他自己的戏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看看布列松在干些什么?但布列松草草地收了工,并把戈达尔当作垃圾桶,大倒关于拍摄时的苦衷。
《精疲力尽》的主人公是一个偷车贼,戈达尔自诩他这样的电影后来者,说拍电影,不是偷窃,就是在革命。潜台词好像是说他的这部震惊世界的作品,只是一场偷来的革命。
片中出现的大导演还有罗伯托罗西里尼,他鼓励新浪潮的巨子们:我试着发起一场动动,但运动的前提是将自我定型,但这也会导致自我阉割。电影是道德层面的事务,不存在捕捉现实的技术手段,惟有道德立场实现这一点。摄影机不过是圆珠笔,是个傻瓜。若你无话可说,它一文不值。最理想的拍摄方式,应当是简朴的。真正的艺术,要像避免瘟疫一样避开艺术效果。真正的自由是合乎逻辑,它不关心规则和习惯,拍摄电影,只应在紧迫与必要的状态下进行。别把电影当作玄妙的事。
说完这些,他就坐上了戈达尔的车,又传授了一些拍片法则。总结起来,就是想拍就拍,才能拍得漂亮。戈达尔应该是听进去了。没有想法,所有的手法,都是涂鸦,都是毫无情感地,不断地抚摸自己,而不是抚摸他人。
《新浪潮》里自然会出现很多,只要你了解电影史,便会熟悉并喜爱的电影人,还大多形神皆肖。例如在《精疲力尽》里有过客串的梅尔维尔。他的电影那么沉默,而他本人是一个话唠。他周围,站立着他影片中,最常见的匪徒。就这些,就足以证明林克莱特的怀念不光感情充沛,同时也不乏理性之光。
打开《新浪潮》的方式,就是再看一遍《精疲力尽》,真好像只有电影才能去理解电影。戈达尔认为写影评的最好方式,就是自己去拍电影,用实际行动证明你的爱憎,你的失望或期待,对某种可能性的索求,对某些约定俗成的留恋。
我不愿意将这视为给电影的一封情书,那只是处于不同时空的摄影机,在相互等候。在时间之内等,也在时间之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