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2中学生奸杀教师案:核心问题是刑讯逼供。湖南高院历时五年的复查日前答复称没发现刑讯逼供。
1、为什么说刑讯逼供是问题核心?因为定罪的核心依据就是口供。
首先,我们来看物证之王尸检报告,受害人的体内没有检出两个被告人的精液等生物质。注意是没有检出任何生物质,包括精液。有关部门给出未检出的理由是夏雨和多人施救,无论是多人施救搞丢了还是下雨冲了,他至少有一个前提原来就有。别忘了没有检出,还有一种更大的可能是他们两个没有作案。既然存在多个可能,为什么只把不利于被告人的推理给了被告?答案很简单因为口供的存在让这个推理似乎有更强的说服力,可是如果口供是刑讯逼供得来的那么尸检报告还有证明力吗?
其次,公诉机关指控两个人使用木棍先后敲击了这个受害人的头部,而鉴定报告是头部的伤情符合钝器形成,这个结论是开放性的。木棍、砖头、酒瓶都是钝器,都能形成本案的伤情。所以说这个木棍的指向性不唯一。而且木棍上没有检出这两名被告人的生物质。没有任何物证指向这两名被告人,或者说所有的物证跟被告人关联不上。显然,物证的鉴定结论有利于两名被告人。那为什么还是笃定给定罪了?还是因为口供。
最后,湖南高院给出没有刑讯逼供的理由是?进看守所的体检报告上面没有伤情记载,记者采访的视频上也没看出伤情。有未刑讯逼供的证据,但证明力不足,也有可能是刑讯逼供没有留下痕迹。唯一能证明没有刑讯逼供的就是询问过程中全程的同步录音录像,显然这个案子没有同步录音录像。
关于口供的细节,湖南高院引用一个司法谚语叫非亲历不可感知。但如果是勘验现场的人员来询问,并且不能充分证明没有刑讯逼供的情况下,非亲历不可知也可能被突破。
2、为什么会提出这么多疑问?是因为下述情况:
(1)被告父母:按照答复中说,被告父母承认了包庇,既然是包庇不惜犯罪说明是对孩子溺爱程度,那怎么会轻易认罪呢?况且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判死刑,认罪也没减轻而是顶格处罚。答复书说谢某东认罪态度好(图4),但我看到可不一样,谢某东因包庇罪出狱后,截止11月19日发布400多个作品为儿子喊冤,发布视频称母亲亲眼儿子被刑讯逼供(见视频),并且这次湖南高院复查也是谢某东发动的。
(2)俩被告人:2024年媒体曝出谢某和刘某在监狱坚持不认罪宁愿不减刑,至今还是无期徒刑,如果认罪加上减刑现在差不多都出狱了。他们为什么在庭审时认罪到了监狱宁愿无期徒刑也死不认罪?(图5)湖南高院对此情况为何只字不提?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3)第三人:案发10年后张琦落网,案发现场没有谢某和刘某的生物痕迹,却有张琦的。张琦以猥亵罪判刑,按时间推算已出狱。2024年顶端新闻的报道中,湖南高院工作人员回应:对张琦案件不清楚也无权阅卷(图6)。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被害人,只相差约两小时,为何不能比对两个案件的卷宗?
此前谢某东说最高院回复等湖南高院答复完毕,才能决定是否最高院复查。期待复查能解释这些疑问。
#湖南高院通报2高中生奸杀教师案##2高中生奸杀教师案维持原判##2高中生奸杀教师案未发现刑讯逼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