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鹅之书》再一次意识到,李翊云绝顶聪明,这种聪明远超大多数人理解的边界。这两年读到的所有书里只有詹姆斯·鲍德温(《乔瓦尼的房间)和李翊云给我这种感觉。但作家与作家的聪明不一样,鲍德温的聪明是洞若观火,对世界有深沉的绝望但绝望是因期望而起,对他人有至深的爱和无上的宽容,达到一种殉道的程度。博尔赫斯的聪明是狡黠,是对角色的拨弄、玩耍和游戏,智慧不是用来炫耀而是摆弄,因而有一种平和的审视和乐趣。但李翊云的聪明让人不寒而栗,她有看穿一切的聪慧且不惮于每分每秒用它来审视周遭一切,毫不留情地剖开所有表面,但既不为取乐,也不为伤害。她对世界没有爱也没有恨,某种意义上李翊云根本不在乎世界和他人,因为极度聪慧所以完全疏离,所有情感都达到一种残忍的浓度,对他人残忍,对自己更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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