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200元卖淫介绍人仅获缓刑#:家属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家属回应13岁女孩卖淫介绍人仅获缓刑# “我的侄女13周岁时,被22岁的男子贾某引诱,先后卖淫3次。如今时隔2年,对方仅被判处缓刑,这样的结果我难以接受。”鲁峰是山东临沂人,侄女儿鲁婷婷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被父母收养,初中辍学后认识了武某和其男友贾某鑫,后在两人的介绍下以200元价格,向孟某提供性服务。法院判决贾某鑫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贾某鑫违法所得200元。鲁峰对此无法接受,而且判决书中关于卖淫次数和嫖资金额也都有问题。对于此事,相关各方有何回应,律师又怎么看?(华商报大风新闻)http://t.cn/AXL7La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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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 07:38 微博认证:新浪热点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