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关注,看了不少夫妻一方婚姻高额直播打赏的案例。虽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6条把这种行为定性为挥霍,另一方可以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时请求对打赏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但是很多时候这种法律层面的救济已经没什么用,因为微薄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挥霍殆尽。这可能就是夫妻关系的固有风险,法律能做的有时候比较有限。
发布于 北京
最近在关注,看了不少夫妻一方婚姻高额直播打赏的案例。虽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6条把这种行为定性为挥霍,另一方可以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时请求对打赏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但是很多时候这种法律层面的救济已经没什么用,因为微薄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挥霍殆尽。这可能就是夫妻关系的固有风险,法律能做的有时候比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