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小商贩崔英杰杀城管
崔英杰1983年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初中文化,退伍军人。家庭贫困,父母身体欠佳,姐姐为聋哑人,家庭重担压在他一人身上。为谋生,他前往北京打工,先做保安,后摆摊卖烤肠补贴家用。
2006年8月11日下午,崔英杰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摆摊卖烤肠时,海淀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及其同事依法扣押其无照经营的三轮车。在争执过程中,崔英杰情绪失控,手持小刀将李志强颈部刺伤,李志强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崔英杰随后逃走,并于案发11小时后在天津向警方自首。
此案为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成立8年以来首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案件,引发全国关注,城管与小贩的矛盾成为社会焦点。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崔英杰以暴力手段阻碍城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崔英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崔英杰并无杀人故意,其行为属于情急之下的反应,主观恶性较低。同时,律师详细陈述了崔英杰的家庭背景和生活困境,希望法庭从轻判处。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将崔英杰的死刑改为死缓。
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崔英杰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2年4月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对崔英杰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刑期至203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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