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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15 19:05

1、一代翻译大家傅雷提出:“译文一定要传神达意,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那么原文的意义与精神,译文的流畅与完整,都可以兼筹并顾,不至于再有以辞害意,或以意害辞的弊病了。”2、平明出版社一九五一年版的《高老头》正文前面,冠有一篇《重译本序),傅雷先生开宗明义,提出“以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傅雷认为传神,首先在于体会原著。“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决不动手,是为译事基本法门。第一要求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方能谈到迻译”。傅雷在翻译一部作品之前,必先做好充分的准备。3、所以傅雷这样提出:“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那么原文的意义与精神,译文的流畅与完整,都可以兼筹并顾,不至于再有以辞害意,或以意害辞的弊病了。”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译者实际上是作者的代言人。译者不是作者的功臣,便是作者的罪人。不懂原文的读者,只能通过译文来了解原作。同一部巴尔扎克作品,中国读者从译作得到的感受,与法国读者看原作的印象,应该是相同的—相同也者,相仿佛也,大致不错。事实上,因为国情不同,习俗不同,读者的社会体验不同,是不会完全等同的。但概而言之,原作与译作,在阅读效果上,应该是异曲而同工。4、翻译基本上是一种语言艺术。傅雷在文字上,要求“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无生硬拗口之病”。原作的语言读起来决不会像经过翻译似的,译者在翻译时,则应力求使用纯粹的祖国语言,而不应带上原作所没有的翻译腔。我国翻译事业的发展,固然给现代汉语带来许多新的词汇和新的表达方式,但未经译者很好消化原文而形成的翻译腔,也给祖国语言掺进不少杂质。“假如破坏本国文字的结构与特性,就能传达异国文字的特性而获致原作的精神,那么翻译真是太容易了。不幸那种理论非但是刻身求剑,而且结果是削足适履,两败俱伤”。外国语言中的好东西,于我们适用的东西,当然要吸收,但不应硬搬和滥用。而傅雷的高明之处,是往往能用上惟一适切的字眼,有时甚至颇力奇巧,可称神来之笔。傅雷认为,文字问题,基本上是个艺术眼光问题;至于形成风格,更有赖于长期的艺术熏陶。他对自己的译笔,曾以“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相要求。这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走他用力的方向,也是他译文的特色。须知傳雷曾说过:“译书的标准应当是这样:假使原作者是精通中国语文的,译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创作。” #外交学院[超话]## 英语# http://t.cn/RPclr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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