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济南
25-11-15 12:35

开学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适龄儿童、少年还没上学的,其父母、监护人已经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济南[超话]##济南生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教育##济南育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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