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聚光灯总是打在弱者身上,要求他们完美无瑕,稍有瑕疵便被归为“咎由自取”;而对真正的权力与庞然大物,却常以“大局为重”为由,轻易地给予理解与宽容。监督的意义,恰恰在于扭转这种错位。对掌握资源与权力的上位者,才需要保持问责。因为他们每一个决策的代价,都由无数普通人承担。他们的正确不应成为邀功的勋章,但错误则必须被审视,这才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真谛。相反,对平凡的个体,我们应怀有更多的悲悯与宽容。他们的人生经不起显微镜下的审视,可能一次错误的苛责,就能压垮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一个健康公平的社会,难道不就是要将宽容向下给予,将问责向上对准吗?//@劳东燕2004:“为什么总是渺小的个体要理解庞然大物的错误,为什么受害者总要理解作恶多端者”,这也是我一直觉得匪夷所思的。我们这个社会主流叙事所要求的理解、宽容与共情,几乎都是针对庞然大物与作恶多端者的,很少愿意给被不公平对待的渺小个体以必要的理解、宽容与共情,同时对受害者极其苛刻,总要在他/她身上找出错处来,以表明对方如何不值得同情,如何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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