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深入贯彻新版《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并持续开展系列整治行动,足见@泉州交警 为我市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艰苦付出、奋勇担当。
为取得综治成效,构建可持续发展交通,保障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路权,严格实施各行其道的基本原则,希望@泉州交警 依据新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建设时应当合理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保障非机动车安全通行,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供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要求,依法恢复2021年7月12日所挤占的江滨北路义全街路口金山闸桥一侧非机动车道。
几年的实践表明,所挤占的非机动车道不仅在高峰期和平峰机动车未有实际通行,反而因挤占非机动车道拆除护栏致使深陷机非混行的恶性循环。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同一个路口前者各行其道,后者机非混行,同一批驾驶员前后之差无非土壤问题也,依法保障路权设置非机动车道则文明有序按道行驶,值得深思!!!
衷心希望交警部门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认真落实《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四章若干条款及《泉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守各行其道的原则,强化科技赋能创新治堵,构建健康可持续的交通环境。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广大人民群众坚定相信交警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定当不负党的使命、不愧人民的期望,绝不是口号喊得响,成绩不见涨,能够发扬忠勇担当、不怕困难的优良作风,为我市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交管力量。 http://t.cn/Ryh0ZSC http://t.cn/AX2YCY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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