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弗洛姆的一段话,很好点出了很多情专博主、大城市相亲角里的婚恋逻辑:
“现代人的幸福在于观察商店橱窗的激情,在于购买一切能够付得起的商品,付现款或分期付款,他(她)以同样的方式看人。对男性有吸引力的姑娘,对女性有吸引力的男性子,都是被追逐的俏货。吸引力通常意味着在人格市场上被人爱慕和供不应求......
爱的意识常常知识作为他们自身交换能力范围内的人类商品而已。人们力图做一个交易:从社会价值基点来看,这个对象应是值得要的,而且同时就我的公开和隐秘的财产和潜能而论,对象也应该想要我。当他们考虑到自己的交换价值的限度,并在这种交易中都已发现可以得到的最好对象时,这两个人就坠入了情网。
常常像购买实际的不动产一样,在这种交易中,能够发展的潜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一种交易盛行和奉物质财富为首要价值的文化中,人类爱的关系遵循统治商品交换和劳动力市场的相同的规律,这毫不奇怪。”
#读书[超话]# #读书#
发布于 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