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对客户有敌意,我是对踢米尼有敌意
继上一篇。这位叫踢米尼的外企法总写了长文回复,大意是律师不要对客户有那么强的敌意,要容许适当的免费服务和坦诚的前期沟通。
坦白说,这话没毛病,但是由踢米尼来说,就非常没有说服力。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踢米尼搞过一个叫优选律师计划的活动,大意是她筛选若干位优秀的行业律师,对接给她认识的法务朋友。这当然是好事,看起来也对没案源的专业律师有利,但是— —
参加这个计划的报名初筛是收费的。
不是指介绍成功案子收费,也不是指参加这个计划要收费,而是仅仅为了获得一个和踢米尼看简历、面试的机会,就要收费。
每人999/1999元。
这些钱对于踢米尼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她可能觉得还亏本了,但对于本来就没有案源的年轻律师来说,绝对是实质性的负担。
她的理由也很充分,她的时间有限,如果前期不收费,没办法弥补她的时间成本(甚至她连覆盖/弥补/补偿/抵消也不会说,一定要说cover时间成本,非常外企)。
这个理由我尊重,任何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没有理由要做纯公益。但问题是:
同样的一个人,自己提供服务的时候就是时间很宝贵,面谈都要收费。自己做甲方的时候,就提点律师不要那么在乎前期的投入。
这个双标是不是太明显了一点?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经常和更年轻的法学生或者律师法务吃饭喝咖啡,不光不收一分钱,基本上都是我请客。不是我不想赚钱,而是我认为,基于身份的相对强势地位向相对弱势群体去收费,是不道德的。
我批评过向法学院学生收费的“职业发展项目”,到今天一定要冒着得罪客户的风险出来说这些,都是如此。
钱可以赚,但是最好去赚有钱人的钱。
职场前辈找学生收钱,资深法务找年轻律师收钱,都是这种基于身份优势向本就缺钱的人去要钱。这真的不太好。
当然,自己提供劳动的时候就是时间宝贵必须收费,自己接受劳动的时候就要指点年轻律师容许免费服务,这个道理我也是无论如何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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