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长高”,民生“压低”,安康高新区违建之风拷问监管缺位!】
当#陕西安康#高新区天一城市之光翰林府小区19号楼的顶层被违规搭建成“35层”,当切割楼板的声响掩盖了业主的抗议,当大部分楼栋的楼顶公共空间沦为“私家领地”,这场持续两年的违建成风,早已不是个别业主的任性妄为,而是监管体系全面失守的沉痛写照。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关乎数百户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分含糊,而遍布小区的违建乱象,恰恰撕开了监管链条上的巨大漏洞。
违建的蔓延绝非偶然,而是从默许到纵容的渐进式溃败。自2023年违规搭建现象初现,到如今几乎每栋楼顶层都存在违建,这段足以制止乱象的关键时期,本应发挥作用的监管力量集体“失声”。业主们频繁因漏水问题向物业投诉,物业声称已上报城管部门 ,可上报之后便是石沉大海;从防水层被挖低30公分破坏,到楼板被公然切割,如此明目张胆的施工,竟未触发任何前置监管程序。直到媒体曝光,执法部门才迟迟介入,却只将目光聚焦于9号楼2单元3303室潘某一家,对“几乎每栋楼都有违建”的核心问题视而不见。这种选择性执法的背后,是监管责任的严重缺位,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更令人不安的是乱象背后的深层疑云。物业公司透露,开发商在出售顶层住宅时“或许曾向业主承诺允许搭建” ,这一说法直指违建源头可能存在的利益勾连。当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成为违建“通行证”,当监管部门对初期违建视而不见,很难不让人怀疑其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16栋楼的违建从“零星出现”到“连成一排”,需要的不仅是顶层业主的跟风效仿,更需要监管“真空”的长期滋养。执法部门所谓“拆除涉及安全风险”的回应,更像是对长期失职的被动辩解,若早有监管介入,何至于让违建与主体结构深度绑定,陷入“拆也危险、不拆更危险”的两难境地?
监管缺位的本质,是权力运行的失范与责任担当的缺失。自然资源部门直到媒体曝光后才启动面积测量,称“十一月中旬可完成认定”;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仅处置单户违建,对存量乱象敷衍以“联合研判”的说辞。这种“事后补救”的姿态,与“防患于未然”的监管要求相去甚远。《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刚性规定,在长期的监管惰性中沦为一纸空文;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在“没有执法权”“等待认定”的推诿中被肆意践踏。当合规性评估需要等到违建成型才启动,当安全风险需要等到媒体曝光才重视,这样的监管已失去存在的意义。
建筑的承重有极限,民众的信任更有底线。楼顶违建加建的是面积,透支的是政府公信力;切割的是楼板,割裂的是干群关系。对于这场持续两年的监管失守,绝不能止步于“分类处置”的通报,必须追问三个核心问题: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否属实,有无违规销售行为?监管部门为何对大面积违建视而不见,是否存在渎职失职?物业上报后监管部门未履职,责任该如何追究?
民生无小事,安全大于天。唯有省市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对违建背后的利益链条一查到底,对监管缺位的责任人严肃追责,让失职者付出代价,让违建者依法整改,才能抚平业主们的不安,重建公众对监管体系的信任。否则,楼顶“长”出的违建拆不干净,监管缺位留下的伤口,只会让人民群众越来越寒心。原博1:http://t.cn/AXwyBEG9 原博1:http://t.cn/AXAnCI2k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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