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walkalone
25-11-05 13:34

关于三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燕
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实名控诉

作为一名合法权益屡遭侵害的公民,我怀着极度愤慨的心情,实名反映三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燕长期滥用公权、徇私枉法、报复陷害的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其作为执法者却践踏法治、以权谋私的行径,不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更暴露出地方政法系统监管失序的深层问题。

一、执法犯法:制造冤案与报复陷害的双重恶行

李燕作为三台县公安局副局长,本应守护法律公正,却为包庇富顺派出所民警龚远彬(因自伤诬告陷害被调查)的违法行为,不惜突破法律底线。由于龚远彬与李燕存在不正当关系,李燕为维持这种关系并讨好龚某,竟在有监控视频铁证的情况下,蓄意制造冤案,试图帮助龚某逃避处罚。此等"丑人多作怪"的行径,最终虽因案情荒诞被绵阳经开区法院、市中院行政庭先后撤销,却已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我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及上诉,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李燕不仅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对我实施恐吓威胁,滥用警力秘密调查所谓"违法线索";在未掌握任何实质证据后,竟向市公安局"扫黑办"诬告陷害。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扫黑办"调查澄清其险恶用心后,李燕仍不知悔改,持续谋划对我栽赃嫁祸、制造新冤案。这种对法治的蔑视、对人权的践踏,已非普通违纪所能概括。

二、权力寻租:干预司法与程序滥用的"双面表演"

面对我通过网络揭露其违法行为的自救举措(后因司法救济渠道被系统性堵塞),我选择主动向三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以期澄清事实。然而办案单位竟以"无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讽刺的是,李燕此前向法院提交的网络截图却显示相关内容点击量达百万。种种迹象表明,这背后是李燕利用职权干预司法的铁证。

我不接受这种"法外特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终止调查决定"。一审以"未侵犯合法权益"为由判我败诉,绵阳中院也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上诉。若通过正常程序无法追责,我不得不继续通过网络揭露其罪恶行径。试问:若此案报请上级指定管辖,李燕还敢如此嚣张吗?

更荒诞的是,为掩盖"终止调查"的违法性并阻止我发声,这位公安局副局长竟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索要高额精神赔偿及后续治疗费。全国鲜见的"执法者告群众侵权"戏码,彻底暴露其"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虚伪本质。

三、构陷升级:"被精神病"背后的打击报复

在我调查"终止调查决定"违法性过程中,发现李燕竟在相关精神病鉴定环节捏造四处虚假事实,妄图通过"被精神病"手段对我实施二次报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竟利用司法鉴定程序陷害公民,此等行为已涉嫌伪造证据罪。当我向三台县公安局报案后,办案单位受李燕干扰,既不依法回避也不深入调查,再次以"无违法事实"草草结案。

值得深思的是:若我的报案属捏造,以李燕的阴狠手段,岂会轻易放过?显然,此案背后仍有黑幕,我的维权之路远未结束。

四、劣迹斑斑:从晋升疑云到团伙腐败的链条

据知情网友爆料,李燕早有前科:多年前便多次试图制造冤案陷害他人,三观扭曲、品行低劣,靠"身体换资源"爬上领导岗位,最终因劣迹被前任丈夫及继任性伴侣抛弃。更令人质疑的是其晋升路径——论容貌、能力、品行,她绝无可能通过正常渠道从临时工升至副局长。结合其在精神病鉴定中夸大虚构个人成就的行为(见鉴定报告第15页),不难推断其晋升背后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更深层的黑幕在于,李燕的行为并非孤立:为帮助情夫龚远彬脱罪,她与罗江(时任三台县公安局驻局纪检组长,现涪城公安分局政委)沆瀣一气。龚远彬的自伤诬告本就受罗江指使,事发后罗江又贿赂高健(时任局长)、王永驰(继任局长)压案不查。至此,李燕、罗江、高健等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多起关联案件中各施伎俩,彻底践踏法律尊严。

五、正本清源:绝不妥协的维权决心

李燕之流作为执法者却沦为"法治毒瘤",其行为不仅毁损公安机关形象,更寒了百姓对公平正义的信心。但我坚信,邪恶终难压倒正义。无论他们有多少后台、多强硬的关系网,我都将以法律为武器,穷尽一切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司法渠道持续受阻,我也将通过合法方式持续揭露其丑恶行径,让这些"人渣烂货"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形!

附:相关信息

三台县公安局投诉电话:0816-5239110

李燕联系电话:13700963611

控诉人:杜 辛
联系电话:13608115159#绵阳[超话]#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