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与过刑事案件审判的,有哪位听说过一共25名被告人、18名取保候审的多达8个同时不出庭、仍然不休庭的。审判长解释为因病。对此,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对于上述问题的处理,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既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人道主义原则。”《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就是解决被告人因病不能出庭应该“中止审理”。所以,这不是程序违法是什么?
发布于 河南
所有参与过刑事案件审判的,有哪位听说过一共25名被告人、18名取保候审的多达8个同时不出庭、仍然不休庭的。审判长解释为因病。对此,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对于上述问题的处理,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既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人道主义原则。”《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就是解决被告人因病不能出庭应该“中止审理”。所以,这不是程序违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