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共涉及被害人五千余人,作为被害人之一的任某某已于2010年从一审法院退休,其与一审合议庭成员并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其他关系”。与合议庭两位法官有五年共事,269人就等于5886人,这1人,不是269人之一吗?所谓15个省份、18城市都有“被害人”,为何偏要一个退休法官为“被害人”的法院才能公正审理,就是坚持不回避呢?
发布于 河南
“本案共涉及被害人五千余人,作为被害人之一的任某某已于2010年从一审法院退休,其与一审合议庭成员并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其他关系”。与合议庭两位法官有五年共事,269人就等于5886人,这1人,不是269人之一吗?所谓15个省份、18城市都有“被害人”,为何偏要一个退休法官为“被害人”的法院才能公正审理,就是坚持不回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