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清廷中强烈主张联合荷兰攻克台湾的,主要是康亲王和姚启圣这一波:
“康熙十七年,姚启圣会康亲王“求赐特敕,谕令该国(荷兰)发夹板大船二十只至闽夹击”,清廷的反应是“内阁拟发敕书两道,速行递送”,康熙十八年二月十八,清廷再谕康亲王“檄荷兰国迅调舟师,务令如期而至”,荷兰人没来,清廷再谕“荷兰国人为寇所阻,何以不行扑灭,俾得前行?”十八年六月,姚启圣建议朝廷“择其能言达礼者一员为正、厅县一员为副,赉捧敕谕,颂给赏赉”,前往巴达维亚邀请(荷军)”七月二十八日清廷议政王会议决定“应如该督所题,将闽省原任道府等官内遴选贤能二员,充为正副,该督酌量兼衔,即捧敕谕前去”直到康熙十九年初,姚启圣仍然在“俟红毛船到,一同进兵”。”
为什么姚启圣对荷兰人这么执着,到了没有荷兰人就不愿作战的地步呢?因为他所代表的军事力量,还是清朝的福建水师这帮人,这帮人是比较废柴的,常年被明郑军暴打的。金厦之战时福建水师400多条船躲在荷兰VOC舰队十几条大船后面挤成一团,被明郑军几十条船打爆了,荷兰人之后就不愿意和清军联合作战了,因为带不动。
而主张不带荷兰人单独进攻台湾的就是施琅这一派,他代表的军事力量是投降清朝的明郑海军,他虽然也承认“(荷兰)重以夹板船只,精壮坚大,从来乃海外所不敌。”但毕竟交战经验丰富,不怕已经衰落的明郑海军,心理也没有对荷兰人的依赖。
最重要的是,如果荷兰人参与攻克台湾,不仅施琅的功劳要大打折扣,而且一旦康熙因此把台湾送给荷兰人,施琅攻台的利益布局也就破产了。在这种情况下,施琅和姚启圣之间就爆发了“专征权争”,简单地讲,施琅要把姚启圣和吴兴祚这些人踢出去,获得对台湾的“专征权”。
康熙二十一年,施琅连上《决计进剿疏》《密陈专征疏》等三道疏奏,攻击保举他的姚启圣,要求专征权,姚启圣自然不肯,俩人对线也颇为有趣,施琅说姚启圣是个北方人根本不熟悉大海,姚启圣说他这些年已经熟悉了大海,现在在船上“不呕不吐,安然无恙”,最终,施琅在一番不光彩的斗争中,赢得了专征权。
后来的事情如施琅所谋,在施琅攻克台湾到清廷派官治理之间的十个月时间中,施琅夺取明郑官田、营田、民田达五十五庄之多,达到南台湾熟垦土地的一半,这些土地的田赋收入就来转换成一个专门的历史概念“施侯大租”,这份收入直到1895年清政府向日本割让台湾,都专属于施琅家族。
而施琅的族人、部众对占有大量明郑土地仍嫌不足,随意指认普通民众的土地为明郑官田、营田,予以侵占,地方官员报告:“乃何以职等视事以来,问出水,则曰‘君侯(施琅)之兵眷’也;问田亩,则曰‘君侯所垦辟’也;问蔗车,则曰‘君侯所竖立’也;问佃丁,则曰‘君侯所荫免’也。嗟此小民,始为身家计,纷纷具控。及见君侯之员佐持君侯之符,宣君侯之命,执系箠击,声言提解。嗟此小民,又为性命计,皆依徊隐嘿,使县官无从定断。则小民之情事,亦甚可怜;而员佐之声灵,更非职等所能问矣。”显然,地方官也对这样皇权背书的明抢没有什么办法。
可以说,施琅集团与姚启圣集团的“专征权争”的最终战略布局,才算是完全的展现了出来了。 和“三顺王”一样,施琅在满洲人不想不愿不能去的南方,实现了自己的利益,但因为他投降的要比“三顺王”晚的多,所以他实现利益的地方,也要比“三顺王”的领地要南的多。
发布于 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