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男子介绍无法施工工程索要居间费,此前曾因类似纠纷被法院移交公安】近期,安康一男子康某被举报以介绍公司收取居间费(与中介费类似,指中间人收取的佣金)形式进行诈骗,而该男子7年前还曾有过打官司问别人要居间费,却被法院发现案件涉嫌经济犯罪移交公安的经历。
“介绍的工程没手续干不了,介绍人康某怎么好意思打官司问我们要高额居间费呢?”陕西聚源建筑公司有限公司(简称聚源公司)负责人贺先生近期深受一起居间费纠纷的困扰,据他介绍,2022年安康男子康某以“项目手续齐全,资金到位”为诱饵,给他们公司引荐一工程,甲方是陕西安康的紫阳德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德迫机器人公司)。根据合同,2023年1月11日,康某与聚源公司签下《居间协议》约定:如聚源公司如与德迫机器人签订施工合同,即付给康某150万元居间费,后续按施工合同里工程总价5%计算。次日,聚源公司与德迫机器人公司就签了63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但后续施工过程中,聚源公司发现康某称“手续齐全”实为虚假。紫阳县产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5月明确复函表示:园区管委会无规划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职权,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予认可。贺先生这才发现该项目2018年曾颁发的规划许可证早已在2019年9月过期。无奈双方2023年8月签下《解除协议》:由于施工许可手续问题无法施工,施工合同作废。贺先生称公司前期投入的180万元准备工作的费用全部损失。没想到2024年5月康某反而起诉聚源公司索要居间费。2024年12月,西安碑林区法院判决聚源公司支付康某30万元,双方均上诉,2025年4月,西安市中级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笔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康某此前已有多次类似诉讼:2018年、2021年,康某还曾起诉汉水建设有限公司与陕西金泰建设有限公司索要居间费,且在与陕西金泰建设有限公司的民事纠纷中,安康市汉滨法院发现此案涉嫌经济犯罪,驳回康某起诉并移送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但该刑事案件却一直没审理。对此,聚源公司呼吁公安机关对康某涉嫌利用工程骗局诈骗居间费的行为展开调查。@安康中院 @安康警务 @陕西公安 @西安中院 http://t.cn/AXAWe5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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