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5-11-03 21:56 微博认证:新京报官方微博

【#男子杀害同居女友案一审开庭# 未当庭宣判】#男子杀害女友案未当庭宣判#11月3日,男子杀害同居女友一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新京报 记者从被害人诉讼代理人马兵处获悉,该案未当庭宣判,“有一些争议问题,可能还需补充材料,若补充,将再次开庭质证。”被害人家属的诉求为,判处被告人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起诉书,被告人师某豪与被害人董某卉为男女朋友关系。二人相处期间,师某豪曾多次殴打董某卉,经报警处理一次,后二人继续联系。2024年6月20日19时许,二人驱车至西安市灞桥区某处,董某卉要求分手,师某豪表示不愿,因此发生争执。师某豪从主驾驶脚垫处取出一把双刃刀,捅至董某卉颈部,致其死亡。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师某豪提起公诉。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日庭审自上午10时开始,至下午3时结束。庭审焦点之一为案件定性: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全文↓ http://t.cn/AXAOSn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