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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慑理论(Deterrence theory)
一、理论介绍
威慑就是让对手相信,它为采取某种行动而付出的代价或所冒的风险会大于收益,从而阻止其采取某种行为。威慑需要实力、使用实力的意志以及潜在进攻者对这两方面因素的评估三方面的结合,而且威慑是所有这些因素的乘积,而不是它们的和。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因素是零,威慑就会失效。
二、理论发展
五六十年代的的威慑理论奉行三个现实主义的经典假设:理性行为体假设,政策选择不同成本假设以及国家是最主要的行为体假设。这些假设将国家类比为经济活动中的个体,其知晓各种政策的成本与收益,并会对此进行衡量以作出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同时,“实力”与“决心”是两个关键要数。
进入六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美国在越南战场陷入泥潭,西方国家陷入滞胀危机,国际局势转为“苏攻美守”,这种环境直接导致学术圈随之出现变化,对于原先威慑理论的批评也开始涌现。
尽管自六十年代中期开始,威慑理论遭受了很多批评,但到了七十年代末,随着国际形式的变化,威慑理论也引来了转机,苏联在阿富汗的行动使得原本合作、缓和的战略受到质疑,威慑理论重新得到重视,这一时期,威慑理论出现了诸如,重视主观因素和组织内部机制的作用,讨论进攻与防御战略对威慑战略的影响,此外,这一时期的威慑不再仅限于核威慑,常规威慑也开始得到讨论。
三、现实案例
美国是现代威慑理论发源地,在霸权护持中积极采用威慑等强制手段,积累了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2021年美国国防部长奥斯汀首次提出概念以来,“一体化威慑”逐步成为拜登政府时期美军指导原则之一,旨在整合军事与非军事资源、统筹盟友和伙伴与其国内部门,实现跨领域、跨区域、跨职能的整体威慑布局。与传统“延伸威慑”侧重单一威胁源、以军事手段为主、单向慑止潜在对手不同,“一体化威慑”强调威慑各方协同行动、多领域手段协同实施,并在制度设计上试图跨越军政系统间的组织藩篱,以提升威慑行为的综合协调性。
参考文献:
[1]黄日涵、姚玉斐:《国际关系实用手册》,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