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疑被毒死女子辞职追凶3年#我的三年坚持,与其说是为一条狗,不如说是为了一份被践踏的亲情、一个生命的尊严,以及一个“恶行必须付出代价”的朴素公义观。这个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控诉施害者”,而是“任何公民针对一个恶意剥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所进行的法律追责”。 无论我是否百分百符合一个“完美养宠人”的想象,投毒这一行为本身的恶性性质都不会因此改变。将“投毒”与“不文明养犬”在叙事上反复并联,甚至潜意识里进行“各打五十大板”的平衡,是对犯罪行为严重性的淡化,也模糊了公共讨论应有的焦点。我相信,一个具有严肃性、专业度和正向价值观的报道,其力量不在于能够厘清这种混淆,有力地告诉公众:个人的不当行为(即便存在)应当通过规劝、批评或行政手段来纠正,而犯罪行为则必须通过法律来审判。这两条线不应被模糊,更不应成为为犯罪行为开脱的潜在语境。#公共安全##刑事案件无大小##张某华投毒案##爱犬被毒死北京女子辞职追凶##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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