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间上,任何众生都不愿受苦,而渴望快乐,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追求。
那什么是快乐的因缘呢?就是做善事,如果不行善而去造恶,自然而然会招来痛苦。
《正法念处经》云:“汝自作恶业,汝如是自食,非此人作业,余人受果报。”意思是说,你造了恶业,就要自食其果,并不是这人造了业,而让另一个人承受果报。
因此,我们务必要深信因果,其实修行人的唯一标志,就是相不相信因果。如果不信,表面上再装成什么样子,也不过是在虚假的骷髅上套个面具而已,内在并没有真正的实质。
———索达吉堪布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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