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化德县白音特拉乡政府拖欠13万余元招待费迟迟结不清:政府信用岂容“赊账”】据雷蒙帮忙:师秀斌在内蒙古化德县白音特拉乡开了个付芝农家饭店,从2013年到2023年,白音特拉乡政府在师秀斌的饭店吃饭,至今还有136327元饭费未结清。师秀斌称,拖欠的费用有分管副乡长和分管后勤的工作人员签字,但白音特拉乡原任乡长杨庆峰,先已调任朝阳镇镇长了。杨庆峰镇长电话中承认,确实有十来万没结清,并表示尽快落实。白音特拉乡现任乡长曹军则表示,拖欠的饭费是之前的招待费,表示每年给逐步解决。
一笔有签字凭证的13万余元招待费,从2013年拖至2023年仍未结清,白音特拉乡的“公务赊账”不仅寒了小商户的心,更触碰了公务管理的制度红线。
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服务主体,其财务行为本应严守制度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要求“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且公务接待费需严格执行结算制度 。而白音特拉乡长达10年的欠款行为,既违背了预算刚性约束原则,也未落实公务接待清单与结算要求,暴露了过往公务消费管理中的漏洞。
更值得警惕的是“新官不理旧账”的潜在逻辑。原任乡长调任后承诺“尽快落实”,现任乡长以“之前的招待费”为由只愿“逐步解决”,这种模糊应对实则是对债务责任的推诿。根据《民法典》规定,政府部门因公务产生的债务,不因负责人变更而免除,饭店有权依法追偿 。对于年营业额可能有限的农家饭店而言,13万元欠款绝非小数,长期拖欠极易造成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影响经营存续。
如今相关部门已承认欠款事实,“尽快落实”不应停留在口头。一方面需按规定核查招待费的合规性,明确费用性质与支付责任;另一方面更要拿出具体还款方案,杜绝“无限期逐步解决”的敷衍。毕竟,政府公信力的维护,从来都藏在每一笔款项的及时结清里,容不得半点“赊账”。 http://t.cn/RJhU8a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