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欣律师
25-10-29 06:06 微博认证: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李恒欣律师

部分特许人出于自身利益考量,故意不设置加盟冷静期,或者将冷静期设置为极短期限(如3天),以此限制被特许人退出加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特许经营合同未约定被特许人的单方解除权或约定被特许人放弃单方解除权时,不影响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http://t.cn/RaO9S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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