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尹冬梅,我的案号(2025)冀10民终4944号。我要反映王传min法官的一系列问题:10月20日庭审中,王法官要求对方三日内提交证据原件并质证,但直至10月27日下达裁定时,始终未组织质证。26日我致电王法官,其家属接听后对我谩骂侮辱,且王法官任由其行为发生,其家属还知晓全部案情及我的家庭住址,存在泄露案情的嫌疑。27日我提交证据及法官回避申请书时,王法官拒绝接收。当日12:32王法官称案件已结、判后答疑已答,但我当时未收到任何裁判文书,我在下午15点36分才知道我案件结案了,程序都没走完就结案了?我让他调的证据也不去调,证据原件也不给我看,泄露案情给她妻子,导致其妻子对我进行谩骂侮辱。对方律师在法庭上虚假陈述他也不管,这些种种行为您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吗?这些违法违规问题您都不管吗?我不得不质疑我裁判文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我需要见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廊坊司法监管# http://t.cn/AXAPX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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