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监督!九龙坡区监察委长期不作为,我的冤错案追责何时能有结果?】
我是蒋祖成,因被违法限制人身自由67天,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渝01委赔40号《国家赔偿决定书》认定,九龙坡区公安分局需支付我赔偿金并赔礼道歉。为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违纪、制造冤假错案的责任,我于2023年11月22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监察委员会提交控告信,至今已超10个月,未收到任何书面决定或答复。根据《监察法》,监察机关对控告事项应及时处理,但其长期不作为,让我合理怀疑是否存在为违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情形。现恳请重庆市监察委员会介入监督,督促九龙坡区监察委依法履职,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也盼各位网友关注,让合法维权的声音被听见!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