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档案遗失,怎能让“村委会”背锅
#拆迁档案盼找回 #合理诉求求回应
射阳友爱村民反映该村2010年拆迁安置相关档案“失踪”,要求上级政府履行监督职责,令人惊讶的是上级政府答复称:“该拆迁安置档案是由村委会建档,保存,与政府机关无关,《档案法》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档案由机关单位建档保存,“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也非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无论从法律法规规定,还是从硬性建档保存的条件和能力,都不具备承担其行政职能,此番答复无疑是在推卸责任,目前村民已申请行政复议,盼能获得权益保障的切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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