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冰-商事犯罪辩护
25-10-24 16:38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我们需要确定何谓“错误判决”的概念:是不是只有像亡者归来、真凶再现才是错误判决。如果是的话,只能降低到弱智者明辨是非的程度。必须明确,错误判决,就是违反程序法而做出的判决,诸如违反管辖、回避、举证质证、证据裁判规则等。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这个无人质疑的吧?既如此,为何违反程序法律就可以堂而皇之做出判决呢?看看那些翻案的,哪个不是因为程序、因为证据错误推翻的。难道我们的司法认知只适用于几十年前的判决,今天就可以放任违反程序法的判决大行其道,几十年后再纠正吗?@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