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涉恶案|从周口郸城县改变管辖到鹿邑县后,分案了。
今天到河南鹿邑县法院提交关于王栋武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等罪案(涉恶)的辩护手续,被告知,这案子检察院分开起诉,法院分别立案,由不同的法官承办。又分案了。
这案子在郸城时,最开始也是分案起诉、立案,后来郸城县法院依法将两个案子并案。既然本案是作为一个案件整体移送,到鹿邑后又分案,意义何在呢?
本案被告人王栋武是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副教授,王栋荣等人在河南投资开办加油站,他们所谓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过是依法反映违法强拆、举报个别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检举个别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而已。现在被指控犯罪且恶势力,显然是被当地个别人员利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
案情很清楚,无论如何,本案五个被告人现在被指控涉恶,涉嫌共同犯罪,他们被指控共同的所谓违法犯罪行为和涉案事实,合并审理显然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本案被告人数不多,没有分案的必要,分案会直接损害庭审质量、浪费司法资源。
实在没有看出分案的必要,应依法并案审理。
这案子移至鹿邑后,办案机关违法行为不断,先是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依法听取律师意见直接起诉,未尽到依法、全面审查的义务,又违法分案起诉,法院也未依法审查直接违法分别立案了。
看起来,鹿邑法检就没打算依法办案。
早就听说过鹿邑法检的口碑,据说前两年有多名律师同行在这辩护某案件,鹿邑法检个别人员不依法办案、不信守承诺,把当事人重判,把律师们骗的挺惨,很多律师同行提起鹿邑法检直摇头。这可不是好名声,不是法治之福。
@周口中院 @豫法阳光 @河南检察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