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两年间勒索出狱女子7.8万澳门元#:现已被撤职】近日,一起涉及澳门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现职女狱警勒索更生人士(是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统称)的案件经澳门特区初级法院审理后裁定罪名成立,涉案人员被判处一年徒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已于今年5月22日判决确定。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随后完成纪律程序,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于9月3日批示对该名女狱警处以撤职处分。
根据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司警)调查,涉案女狱警姓骆,33岁,于2013年入职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2022年1月,一名曾为在囚人士的女事主出狱后,遭骆某多次以“公开其释囚身份”及“对其家人不利”等言辞威胁,勒索钱财。事主因担忧家人安全,在两年间先后向骆某支付共计7.8万澳门元。直至2024年5月,骆某再次索款,事主决定向司警举报。司警接报后立即部署,于2024年5月9日下午在皇朝区某餐厅约见骆某并将其拘捕。调查过程中,警方在双方手机内发现转账与收款记录,证据确凿,遂以涉嫌触犯“勒索罪”将骆某移送法办。 http://t.cn/AXwajyk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