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石问之改《红楼梦》人物的年龄,不禁让我诧异:现在红学界都这么疯狂了吗?年龄都可以给人家改了?
《红楼梦》中的年龄混乱,一般认为原因有二:一,写作时间长,人物、头绪、事件太繁,加上不断调整思路,就出现了矛盾现象,后来也没修改完善,作者就去世了;二,有苦衷。如《容安馆札记》云:“作者殆有难于斡旋之苦衷。盖如言宝、黛等年龄更长,虽较合心理,而簪缨世阀,内外有别,即属中表,亦避嫌疑,不许耳鬓厮磨。故必写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始合事理。然而捉襟见肘,顾此则失彼。”其他研究者的观点大体也都差不多,也即,并不完全认为年龄混乱是纰漏,而觉得也是一种写作策略。无论如何,年龄混乱是客观存在,且由此可一窥创作过程,有必要改吗?
何况,改也不一定改能对。很多人都说自己力求还原“原本”,但归根结底,也都是“我觉得”的原本,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更何况,改不胜改。
你的研究成果可以写成论文、论著,你也可以探佚、续写,但强行去改小说原文,就不自量力了。
顺便说一下《红楼梦》的校订问题。
古代小说的文本生成比较复杂,如何进行版本校勘,郭英德、李小龙等学者都有一些思考。大概从蔡义江先生开始,就想把好版本、好句子拼凑一起,其实就是取消“底本”。如蔡本凡例云:
“本书前八十回回目与正文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一书中所列十二种版本为主进行互校,择善而从,不固定某一种版本作底本……后四十回则以程甲、程乙本为主互校,亦参以曾通行的经整理过的诸本文字,只着眼于是否合乎情理与文理。”
有人说《红楼梦》比较特殊,适合这么搞。我是很怀疑的,因为这违反文献学最基本的原则。
石问之校订的《红楼梦》,在这条道上走得更远。凡例说:
“除第六十四回以俄藏本为底本、第六十七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外,本书前八十回中的其余回目依次以甲戌本(第一至八回、第十三至十六回、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己卯本(第九至十二回、第十七至二十回、第三十一至四十回、第五十五回下半回至五十九回上半回、第六十一至六十三回、第六十五至六十六回、第六十八至七十回)和庚辰本(前面没有列举到的其余回目)为底本;以蒙府本、戚序本……为参校本。”
好家伙,不同回目选择不同底本,也就无所谓“底本”了。
蔡本文字“均以版本为依据“,石本已经不是“校订”了,而是“修改”。前言说,前八十回“大部分的显性文本矛盾以及诸多隐蔽的文本不和谐问题,基本上都得以化解;一些叙事上显得突兀或不尽合理、不够周密、不够艺术的地方,也大都得以完善和提升;一些容易被错误校勘的关键异文得以重新校勘;一些因为脱文而造成逻辑不通的地方,得以适当修补”,也就是说自己觉得矛盾的地方都给改了,美其名曰“完善和提升”。
至于后四十回,更不客气:“按照脂评本‘石头’与‘神瑛侍者’分离的原则,重构了后四十回叙事的底层逻辑”——“重构”,就是重写;“为后四十回确定了与前八十回顺利对接,并贯穿到底的时序”——跟改年龄一样,时序错的也改;“对包括贾母、林黛玉、薛宝钗、薛宝琴、史湘云、凤姐、巧姐、平儿、小红、香菱、李纨、李纹、李绮、鸳鸯、傅秋芳、尤氏、薛姨妈、赵姨娘、贾芸、贾蓉、贾环、贾雨村、倪二、鲍二等在内的多个人物形象和人物命运进行了适度改写……如巧姐,将其结局改为嫁给板儿……原文本将倪二和贾芸都写成了负面人物……本次修订对这两个人物进行了改写……续书给了部分人物较好的结局,如平儿、李绮等,背离了‘万艳同悲’的初衷,本书对此进行了改写,将后四十回的叙事基调拉回‘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这一初始定位上来”——直接“改写”这么多人物结局;“在第一百三回补写了其去世的文字……对被后四十回作者忽略的李纨的结局补了伏笔”——这是直接“补写”、续写了。
总之,在无版本依据的情况下,修改了很多整理者认为的“文本矛盾、交代不清、叙事错乱、时序混乱、文字错漏”。这不应叫石问之“校订”《红楼梦》,直接叫“修改”好了。说白了,这是一种学术研究(具体观点的正误且不说),而非古籍整理。对此,他也有着清醒的认识:“本书的核心理念是修订而非校勘,故而传统的一些校勘理念在本书中难免有被突破之处,希望能被广大读者朋友体谅。”说实话,我没法“体谅”。
整理者抱负不浅,说:“致力于消除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显性冲突,尽可能缩小两者在叙事艺术上的落差,即沿着混合本的正确方向,将混合本从目前的初阶混合水平提升到高阶混合水平,从简单的拼配状态提升到真正的融合状态。”“融合”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也就是融合脂批本和程高本——众所周知,这是两个版本系统,怎么融?
显然,他是致力于做毛氏父子、金圣叹这样的人物,但很难吧。即便有这样的能力,现今还有必要吗?而且,你整理完了,是石问之的《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谁看呢?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