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品字传行
25-10-16 05:26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大咖(佛教超话)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五》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用何施者:谓若略说,或用有情数物而行惠施,或用无情数物而行惠施。
云何有情数物,持用惠施?
谓或妻子奴婢作使,或象马猪牛羊鸡鸭驼骡等类,或有诸余大男大女小男小女,或复所余如是等类,所用施物。
或复内身头目手足血肉骨髓,随愿施与,此亦名为有情数物,持用布施。
是诸菩萨所现行事,非此义中意所许施。
若有于彼诸有情类,或得自在,或有势力,或能制伏;若应持彼,惠施于他;若惠施时,自不有罪;若不由彼惠施因缘,他心嫌恨;若施于他,知彼有情,不为损恼;是名无罪有情数物,持用惠施。待续

注:*是诸菩萨所现行事,非此义中意所许施~《瑜伽师地论略纂》:論曰是諸菩薩所現行事非此義中意所許施等者。此中意。明菩薩用前有情數物施時。必須所用施之情。歡喜方用之施。非是彼生嫌恨。菩薩欲得自意所許即用之施。长讀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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