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STER-: http://t.cn/AXz3kwhB //@三条西実条:我本職淺涉科研領域想說一下[允悲]雖然在合理範圍內引用他人的公開著作,可以不經授權,看似參考自由靈活。但實際上發表的時候和本實驗有關的人全部要寫進共作者或謝明,就算只是借用了場地、聽取了建議也要把人的全名和所屬機關標注出來。發表論文更是嚴格,背景知識和先行研究必須註明所有出處,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通常有兩三頁幾百篇。科學界並不是因為研究反應了客觀事實,所以對「參考」「習以為常」。而是建立了完善的評判和獎懲系統,所以很少有人再去討論評判標準、應該不應該懲罰剽竊行為。實際上學術圈明文規定和不成文的所謂的村規非常多,拉幫結派,對自己的課題ego很大的教授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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