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寧甯
25-10-12 18:11

《宣和元年 · 五月》局部二
绢本设色 金箔

众多史料以丰富的细节记录和相互印证了这一事件的“真实性”,那么权且以为它便是真实发生过的。但我的兴趣始终还是离不开人本身的,如此当街屠龙分肉的这群人应该是怎样的?

北宋开国之初,太祖重军事建设,于开封建立了大规模的军器生产作坊,即南、北作坊,又建立了弓弩院。南、北两军器作坊设在汴梁的兴国坊,主要制造各种铠甲、刀、枪等兵器。

至徽宗时期,军事力量在重文抑武的政策下不提也罢,加之军器作坊并非一线战斗部队,作坊中士卒自然懒怠散漫,半军半民如市井泼皮或民间草莽也未可知。

市井泼皮也自是有牛二般无赖不计后果的胆气,上班摸鱼看个热闹不过是日常。民间草莽亦有悍勇如山东宋江、淮西王庆、河北田虎、江南方腊者,杀龙全家也不在话下。即便捅下这种娄子也只是“街吏惧不敢奏”,甚至事后也没有被朝廷追责的记录。

参考素材:
武备、服饰:《武经总要》及宋代绘画、文物
人物:街边城管、保安大叔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