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市场监管
25-10-11 11:06 微博认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动态# 【成都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开展2025年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通告】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知应会水平,更加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8号)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2025年度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安排,现就成都高新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明确并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