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休完年假公司竟倒扣工资#
依法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待遇,单位不得因离职结算而“反扣”。人社部门与司法裁判的共识是:用人单位当年已经安排职工休了年假,即便离职时折算后存在“多休”,也不得扣回已休天数的工资。多地人社与法院案例均已明确这一规则。与此同时,单位不得以“离职”为由拒付或拖延支付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应得工资。
遇到被扣的维权路径
先与HR/法务沟通,明确指出:已休年假系单位审批同意,依据规定不得扣回;请在离职结算中补足被扣工资。
留存证据:休假申请与审批记录、考勤与工资条、解除/终止通知、沟通记录等。
依法维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或拨打12333咨询求助;必要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被扣工资及相应期间的工资报酬。
发布于 海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