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以“王豪那个级别的男人不缺女人”来为其性侵罪行开脱,甚至倒打一耙,污蔑崔丽丽“仙人跳”,这何其荒谬与无耻!
第一,这彻底歪曲了性侵犯罪的本质。性侵绝非什么“求而不得”的情感戏码,而是彻头彻尾的暴力犯罪。其核心是粗暴地践踏她人的身体自主权。加害者的权势与财富,非但不会阻止其实施犯罪,反而常常成为其精心设局并自以为能逃脱罪责的底气与工具。
第二,真正“设局”的,正是王豪本人。他以工作为诱饵,将崔丽丽骗入陷阱,继而将其灌醉后实施侵害。整个过程中,利用权力布下圈套、践踏她人权益的,自始至终只有性侵者王豪。“仙人跳”的污名,受害者不背,甩回去给性侵者,他与“仙人跳”才匹配。
第三,性侵者是通过侵害她人的性自主权,来满足自身扭曲的权力欲与征服欲。任何为其开脱的言辞,甚至污蔑受害者的行为,都是对法律与公义的公然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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