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WW:我最近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很多律师是亲西方的。
西方的律师职业主要强调“职业道德”,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收受了犯罪嫌疑人的钱财,即使明知是犯罪嫌疑人所为,仍然可以用各种手段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这不仅是律师职业的职业道德,也是西方社会公德所接受的。
在中国,情况就不同了。律师被认为首先要符合“社会公德”,而不是“职业道德”。帮助罪犯逃脱惩罚不符合中国的“社会公德”,律师最多只能帮助罪犯在合理的范围内减轻刑罚。
然而,中国律师的整体培养体系照搬了西方的体系,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律师受到西方“职业道德”价值观的影响,而且,在这种西方“职业道德”的指导下,律师确实可以做出更多的事情。
这种道德冲突和收入差距必然导致中国律师对中国法律体系产生不适应,从而产生亲西方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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