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若崔丽丽接下来直播带货就会“毁掉名声”,这实在有失偏颇。她的名誉根植于其维权的勇气与行为的正当性,而非未来的职业选择。将合法谋生方式与名誉受损强行关联,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污名化。
纵观此事,结局堪称法治社会的正面示范:性侵者王豪已锒铛入狱;受害者崔丽丽成功让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开创了先例;原公司也因违法开除崔丽丽付出代价——被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支付崔丽丽共计113万元(注: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但判决结果可期)。正义得以伸张,受害者权益获得保障。
事件落幕,崔丽丽与关注此事的人们都需开启新篇章。无论是重返职场还是直播带货,都是合法的个人选择。若崔丽丽选择直播带货,只要她诚信经营、严选商品、做好服务,不仅能成功转型,更能赢得尊重。同为受害者的杨妞花在推动人贩子余华英伏法后直播带货,亦未因此“翻车”,这便是明证。
合法谋生不可耻,带着胜利开启新生活更应受祝福。受害者的名誉,应由其内在品质与合法行为定义,而非由旁观者的偏见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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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