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清山景区国庆期间飞行活动需报备的公告
为确保国庆期间全山游客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确保景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做出以下管控建议。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2025年10月1日起至10月9日,以核心景区为中心,周边外围500米范围区域。
三、管控原则: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商业活动;游客使用无人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备联系人 治安大队 单警官 15270533797
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