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育英中学闹剧落幕,林妈妈该当何罪?如果放任她,以后哪个老师还敢管孩子】济南育英中学学生家长诉田老师体罚学生,甚至对林同学狂扇耳光一事有了结论,证明林妈妈有夸大事实、捏造事实的问题。
有了纠纷,应该理性处理。特别是在成立了市级联合调查组的情况下,更应该冷静处之,真相交给组织、是非交给大众,维权交给律师,不能借机寻衅滋事,危害公共秩序,以达到个人之目的。
济南市联合调查组的效率还是蛮高的,两天时间就有了结论。当然,这事调查起来并不难,就是反复查看监控视频。
(原文链接http://t.cn/AX7bf2Cb)
联合调查给的结论挺详实的,有兴趣的看原文。我只说几个点。
1、林同学在校只有10天时间,但多次违反纪律,田老师对其体罚、拍打均属于教学管理,并无主观上的伤害之意。
2、田老师有教育行为失当,7次罚站有两次超时;在林同学上课乱翻与上课内容不相关的书时,将其书扔在地下;
3、不存在“狂扇耳光”的问题,有拍打林同学胳膊的问题。
4、市中区教体局对田老师及校党委书记黎某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处分适当。
5、田老师虽有体罚、扔书本等教育不当行为,但均属于教育惩戒目的,不存在虐待、伤害林同学的主观故意,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也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原文链接http://t.cn/AX7bf2Cb)
事情调查清楚了,也说明白了。现在的问题是:林妈妈该如何处理?
1、林妈妈及其聘请的律师单独和共同看过监控视频,应该知晓田老师对林同学所有的惩戒情节。
2、林妈妈故意捏造林同学趴在地上捡桌牌,动机是什么?
3、林妈妈在视频中多次强调“学校承认了,我们胜利了”,到底渲染的是什么情绪?
4、所谓的“狂扇耳光”到底来自何处?捏造此类谣言是不构成了对田老师的网暴?是否煽动社会及学校的不满情绪?
5、林妈妈在公共(场所)空间直播吃药自杀,是否属于寻衅滋事,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林妈妈爱子心切,替林同学维权,属于伟大母爱的一部分。但是,她的虚夸、捏造、恐吓之行为,显然踩踏了法律的红线。
如果不能给予其恰当的处分(处罚),田老师不服,学校不服,社会不安。
最关键的是,林妈妈如果从中受不到教育型德罚,有可能今后更加肆无忌惮,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来。处罚她,也是治病救人。
大家说说,田老师对林同学的教育惩戒是否得当?应该对林妈妈的过激行为该如何惩罚?(原文链接http://t.cn/AX7bf2Cb) http://t.cn/AX7bf2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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