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晓冬谋杀王暖暖案警示:筑牢婚姻安全防线,严惩"婚姻外壳"犯罪。#王暖暖离婚案择期宣判#
王暖暖所遭遇的杀身之祸,确实与其财富密切相关。犯罪分子接近她的初衷,便是觊觎其巨额财产。与直接抢劫不同,施害者选择以婚姻这一合法关系为掩护,将犯罪意图与行为隐藏于亲密关系之下。直接抢劫行为定性明确、定罪容易。而一旦犯罪行为被包裹在婚姻外壳中,不仅定罪难度加大,甚至可能因"家庭成员"或"曾经的家人"等身份获得司法宽容,这无疑为利用婚姻实施犯罪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以诽谤罪案件为例,若施害者为曾经的家人,即便其无法举证言论真实性,而自诉人已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诽谤行为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部分法院仍可能以施害者是"曾经的家人"为由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此类裁判不仅纵容犯罪,更助长了利用婚姻关系实施不法行为的不良风气。
俞晓冬谋杀王暖暖案也深刻暴露了法律制度在救济层面的滞后与无力——受害者不得不与杀人犯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长达六年之久。此案中,俞晓冬在婚后暴露出犯罪前科和赌博恶习,王暖暖曾为其偿还巨额赌债。然而在王暖暖拒绝继续提供资金后,俞晓冬竟策划了泰国悬崖谋杀王暖暖。若王暖暖未能死里逃生,俞晓冬很可能凭借婚姻关系继承王暖暖的巨额财产。虽然杀人犯俞晓冬早已在泰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王暖暖却在事发后6年仍未能与俞晓冬成功离婚,施害者俞晓冬甚至索要3000万元才同意离婚。
法律与司法不应成为受害者的枷锁。应推动以下改变:第一,建立婚前重大信息查询机制,保障当事人对配偶犯罪记录、重大疾病、过往婚史等关键信息的知情权;第二,设立"重大过错"婚姻关系强制解除机制,受害方可凭生效判决等证据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第三,在量刑标准上,将利用婚姻关系对“家人”或“曾经的家人”实施犯罪明确列为从重处罚情节。
构建更安全的婚姻法律环境,让婚姻回归互助本质,而非成为犯罪温床。这既是对公民基本权益的坚实保障,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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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