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4 08:00 微博认证: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司考刑诉法教师

#2025法考官方指导案例陪跑# 第8天
讲义下载链接
案例第8天夸克链接:http://t.cn/AXhubKCY
提取码:rJJh
案例第8天百度云链接: http://t.cn/AXhubKCj 提取码: K108
08 侦查制度——周某、曲某、任某抢劫案

【案情】
1995年6月20日凌晨,A市B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312国道折柳段附近水沟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死者满身伤痕。B县公安局立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现场勘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在现场附近一公里处所遗留出租车的车窗上提取了汗液指纹和血迹指纹各一枚。其后经过走访调查、人员排查、发布协查,确定死者分别为A市出租车车主史某及其妻子朱某,犯罪嫌疑人为三名年轻人,A市火车站两名出租车司机提供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和口音特征。此后由于客观条件限制,该案侦查工作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9年9月,B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往年命案积案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在指纹库中逐一重新进行指纹比对,从而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并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曲某和任某也相继落网。9月20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B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周某、曲某和任某的近亲属分别为三人委托了律师张某、李某和何某担任辩护人,但三位辩护人均被办案人员告知B县公安局已经为三位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无须委托辩护。考虑到该案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B县公安局于2019年11月3日向B县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批准逮捕。11月6日,B县人民检察院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报请核准追诉期间,B县公安局对该案暂停侦查。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核准追诉。3月15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侦查人员当年在案发现场提取了汗液指纹和血迹指纹两枚指纹,但勘验检查笔录中没有见证人签名。后该案经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起诉。5月28日,检察机关就该案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庭前供述没有异议,三人均当庭供述了24年前抢劫并杀害史某、朱某夫妻的行为。经一审审理,法院认为周某、曲某、任某三人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综合全案情况,判决被告人周某、曲某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任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周某、曲某、任某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某某因两被害人死亡导致的丧葬费1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周某、曲某、任某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某某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周某提出其在侦查阶段遭受了刑讯逼供,但对一审采信的本人供述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也没有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问题】
1.核准追诉的条件和程序如何?本案中B县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正确?
2.本案中侦查阶段强制措施的适用是否正确?
3.本案中审判管辖的适用是否正确?B县公安局应当怎样移送审查起诉?
4.本案中侦查阶段提取的两枚指纹和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否具有可采性?请说明理由。
5.办案人员已经为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近亲属又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的,应当如何处理?本案中办案人员的说法是否正确?
6.本案因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某某提出上诉而启动二审,请问二审人民法院能否对刑事部分进行审查?
7.针对二审中被告人周某提出的侦查人员刑讯逼供问题,法庭应如何处理?周某一审中的庭审供述是否应当予以排除?二审法院是否应该对侦查阶段刑讯逼供行为进行调查?#2025法考官方指导案例陪跑# #法考[超话]# #法考主观题# #法考# http://t.cn/AXhFS1Yn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