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不蒙你
25-09-22 18:43

我踏入法律行业,纯属意外。2005年从部队转业的时候,因为文笔好,被民主与法制社看上了。但“看上”的前提是国家当时给中国法学会下达了当年必须接收一个军队转业干部的“政治任务”,没有这个政治任务,我绝对不会被看上,写得比莫言还好也不会被看上。在民主与法制社干了15年,又很意外地决定辞职离开,必须离开的原因一二三四,不方便全部公开。离开后没有地方可去,本来是想到律师事务所干行政,干外宣,搞管理,搞经营。到了律师事务所之后,这个说那个劝,才决定考法考做律师。是不是很偶然很意外?当然,从事法律职业是必须有一点理想主义,尤其干刑辩,还必须有一点“英雄情结”。我年轻时是个文学青年,一心只想写英雄,现在才觉得,写英雄还是不过瘾,不如自己当英雄,比较更牛逼一点。[偷笑]

发布于 北京